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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负债最新消息来了,暂时还不上就不要以贷养贷,现在可以申请绿色通道……”这一类洗脑式的营销广告,不知你是否刷屏过?近日,在各大互联网平台,涌现不少自称律师和债务规划师的人员bg电子官方入口,其大肆投放债务逾期规划类广告,称可进行网贷逾期协商,采取停息挂账。甚至不少开启直播间,设置债务债权法律咨询室,连麦上演“网贷协商”戏码,试图进一步引流。需要警惕的是,宣称免费咨询的背后,要收取不菲服务费。
很快,一位来自湖南某律师事务所的“金牌债务规划”联系了北京商报记者,在了解记者的需求后,要求记者整理将要逾期的贷款平台和对应明细,并宣称可以帮忙操作延期还款方案,时间一至三年。“我们可以帮你进行停息挂账bg电子官方入口,目前不需要再去还款,到期也会减免罚息和利息,不再支付高额的24%—36%的利息。”该债务规划师给出的方案介绍。
那么为何多方提醒,仍乱象丛生?除了展业套路,对其蔓延渠道,北京商报记者也多方进行了调查。相较以往来看,花样变化不少。例如线上,记者搜索债务协商、债务规划等关键词后,就在多个平台看到了不少债务咨询人员的推广信息,例如兴趣社交平台上,其一般会设置“停息挂账”“信用卡逾期”“债务协商”“逾期协商”等关键词,通过发布一些代理维权成功案例,欺骗或诱导借款人向其咨询甚至签署代理维权协议。
看似给借款人减负的背后,实际风险重重。针对债务协商问题在线上平台蔓延的乱象,12月16日,北京商报记者对多家互联网平台也进行了采访求证。有短视频平台表示,对网贷逾期协商广告,平台会进行事前内容核实、事中巡检召回,以及事后的处罚机制,并对广告主资质进行核验,对发现有通过虚假宣传引流的,会根据平台规则予以处置。
在业内看来,打击非法代理维权及金融黑灰产,需要司法、社会、行业等多方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整治。需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多部门间的协同治理机制,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率与精准度,对发现的非法行为依法严惩以形成震慑。同时,机构也呼吁消费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非法中介的夸大宣传bg电子官方入口,避免采取非法手段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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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上名校是很多家长的目标,一些家长不惜花重金托人“找关系”,想要通过非正规途径让孩子进入好学校,不法分子因此嗅到“商机”,以“认识人”“有关系”等理由,精心编造骗局从中牟利。近日,新京报记者获悉一起案件,被告人温某谎称具有办理跨区入学的能力,诈骗两位学生家长共计30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温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六万元。 托关系想给孩子办入学,俩家长被骗30万元 2022年1月至10月间,被告人温某虚构其具有办理跨区入学的能力,以帮被害人赵女士、李女士办理孩子上学一事为由,分别骗取赵女士15万元、李女士15万元。案发后,被告人温某退还被害人赵女士2万元。 据被害人赵女士称,2022年初,其打算让孩子跨区到海淀某小学就读,后来经朋友介绍认识被告人温某,温某称他曾帮小学拍摄过宣传片,与该小学校长关系很好,赵女士听罢bg电子官方入口,庆幸自己找对人了,就与温某商谈其孩子上学一事,温某称可以办理其孩子跨区入学事宜。 双方约定费用30万bg电子官方入口,赵女士先支付给温某15万,办成后支付剩下的15万,办不成全额退款。当日其即向被告人温某转账15万,之后按照温某的要求,在网站上填报报名相关事项时,填写了跨区办理,然后就一直等待温某的消息。到了8月份左右,赵女士查看报名结果,显示孩子没有被该小学录取,便向温某提出退款。经多次催促,温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直至案发后仍未退还全部费用。 被害人李女士也想让孩子跨区到海淀某小学就读,经赵女士介绍,李女士与被告人温某取得联系。2022年4月,李女士与被告人温某见面,温某用同样手段骗取被害人李女士15万元。 案发后,经调查,某小学校长与被告人温某没有私人关系,温某只是该学校学生的家长。2022年,被告人温某确实向该校长咨询过学生入学的相关政策bg电子官方入口,但是未表明是替谁问的,校长按照当年海淀区教委的招生政策做出了解答。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温某及其辩护人对检方的指控罪名和指控事实提出异议,认为被告人温某无罪,并对指控其犯有诈骗罪的证据不予认可。 当问及被告人温某如何使用被害人向其支付的钱款时,被告人温某回答:“我交了房租,还有就是用于交纳孩子的学费以及支付我家的生活开销。” “2015年因为开公司的事,我被别人起诉了,在法院执行的时候没有能力偿还,大概是2018年左右,我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了。目前我名下没有固定资产和存款。”当被问及是否有能力偿还被害人损失时,温某这样说。 被告人构成诈骗罪,获刑五年六个月 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对于被告人温某提出的无罪辩解及辩护人所提的无罪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证实被告人温某在与本案被害人认识之前,经济状况窘迫,其在获悉被害人子女入学需求之后,为解决其个人及家庭开支,便虚构能为被害人办成入学事宜,后假借相关办事人员需要办事费用之名收款,并承诺办事不成则全额退款,进而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处分了自己的财产。但所涉学校相关人员从未向被告人承诺可办成本案被害人子女入学一事,被告人温某虚构事实收取巨额钱款并用于个人支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所以对上述无罪辩解及相关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鉴于被告人温某在案发后退赔部分款项,故法院在量刑时酌予体现。 海淀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温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六万元,并责令被告人温某向被害人赵女士退赔十三万元,向被害人李女士退赔十五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温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通讯员张鹏 周宇蕾编辑 杨海 校对 刘越